通知公告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25-03-03点击:

为提升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考工作服务效能,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研究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2. 研究生毕业专业为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确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zhaopin.hbut.edu.cn投递简历,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申请相应岗位与此同时将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55704476@qq.com。报名从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20253月31日。

(二)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学位证须于20258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核安排

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考核。

(一)笔试考核

20254月,学校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书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工作由人事处、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自带的《湖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荣誉证书、毕业生推荐表、与岗位相关的技能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合格证(或分数证明)、其他各项专业技能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五、成绩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应聘对象综合成绩,最终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综合成绩排序取其1名作为拟聘用人选,由研究生院对其进行岗位适应性考核。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开展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一票否决”的依据,不计算考核得分。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在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招聘结果由学校审核上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后,签订聘任合同。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者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学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情况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十、发布网站及联系方式

1.招聘公告发布网站

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

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haopin.hbut.edu.cn)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s://yjs.hbut.edu.cn/)  

2.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55704476@qq.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60

联系人:龚老师

3.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r@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人:尤老师

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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