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实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时间:2024-03-04点击:

因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研究生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毕业专业为轻工技术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及相关专业。

7.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于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职责

1.服务轻工技术与工程“双一流”学科建设,负责部分精密大型仪器设备(如透射电子显微镜等)的日常操作、维护、样品测试和技术培训工作;

2.参与实验室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提升仪器设备运行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线上仪器信息预览、实验预约、仪器使用培训、数据查询和在线管理等;

3.参与实验室质量体系建设,提高分析测试服务水平,开展测试新技术及新方法研究,为轻工技术与工程“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的形成提供技术支撑;

4.参与或协助材化学院轻工类专业的本科实验教学,参与实验教学改革,积极引进轻工类专业先进的生产工艺与设备,为人才培养服务;

5.参与材化学院实验室安全的日常巡查工作;

6.完成学院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331日。

2.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均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在线注册进行。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为:http://zhaopin.hbut.edu.cn。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1月1日之后出生);招聘人员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报到证须于20248月31日前取得,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12月27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按岗位需求计划数与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且来校参加考核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的前提下,招聘计划有效;如未达到比例,经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密切关注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网、材料与化学工程网站相关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待定。资格审查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其它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组织考核

成立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专技岗公开招聘笔试考核小组和面试考核小组。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全面统筹本次考核工作并负责笔试考核的组织实施及考核方案的拟定,报人事处审定后组织实施。经现场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于当日进行笔试考核。

1.笔试

由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组织,委托专家共出两套试题,保密密封,考试现场由考生代表随机抽出一套试题给考生答题。笔试成绩总分值为100分制,题型分主观题和客观题。题目内容涵盖现代仪器分析测试方法、轻工类专业相关基础实验等,重点考查对相关实验原理、专业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操作等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知识不指定特定参考书目)。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批阅试卷,提交相关结果,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60分)进入面试。以不低于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环节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面试环节分两部分,每部分分值均为100分制,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成绩相加取平均值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面试第一部分为自我介绍、必答题环节和现场问答,占面试成绩的60%(即占总成绩的36%);面试第二部分为实验操作,占面试成绩的40%(即占总成绩的24%)。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四)心理健康测试、体检与考察

学校统一组织入围面试人员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体检由湖北工业大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同时学校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公示、审批与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经学校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以上环节中,因不符合相应要求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主动放弃的,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四、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网首页、人事处、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联络畅通。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人事处联系或直接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chxy@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482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3.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

4.相关网址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网页:https://smce.hbut.edu.cn/

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hbut.edu.cn

湖北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hb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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